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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我就说一下朱元璋,他死了之后过个大约50年,然后这些东西都松动了。
作为普通百姓,你不必为穿什么衣服而发愁,朱元璋早就把你们的衣服规定好了,详细到颜色、花纹乃至袖子的长度。《明史》载:“庶人衣长去地五寸,袖长过手六寸,袖桩广一尺,袖口五寸”,衣服不能使用黑、紫、绿、黄等颜色,上面不可以绣飞鱼、云朵等纹饰。如果你是农民,那只能穿纱、绢、布这些材质的,商人的话只能穿绢、布材质的。
作为大明朝的公民,你的帽子不能有顶,而且不许戴“四带巾”,只能戴“四方平定巾”。如果你不是农民,那你上街不允许戴斗笠、蒲笠。更惨的是,你要是伶人,那么只能戴“绿色巾”,和其他人区别开来。
因为民间有人违规装饰靴子,后来朱元璋干脆就禁止大家穿靴子,除了北方特别寒冷的地方可以穿牛皮直缝靴。要是下雨天,普通百姓只能用油纸伞,不能用更高级的,否则就是僭越,大逆不道。
如果你是女性,那么你的首饰只能用银镀金,耳环用金珠,钏镯用银,哪怕再有钱都不允许穿戴更好的首饰,穿的袍衫只能用紫、绿、桃红及其他浅淡颜色,不许用大红、鸦青、黄色,衣带只能用蓝绢布。更变态的是,朱元璋对于女子的发型都有严格限制。未出嫁的女子,“作三小髻,金钗,珠头闭窄袖褙子。”丫鬟只能“高顶髻,绢布狭领长袄,长裙。”小婢使则是“双髻,长袖短衣,长裙。”
除此之外,房屋、伞盖、桌椅木器、酒器、床榻、床帐等各个方面,都有相关的限制和规定。
这些制度就相当于大明公民日常行为规范,而且是写进了《大明律》的,具有强制性,必须要遵守。总之在大明朝,你的生活日常国家都给你规定好了,不需要任何选择和挑剔的余地,只能遵循,做一个没有想法、没有品味的“顺民”。
洪武三年,户部发了一则通知,“圣旨:说与户部官知道,如今天下太平了也,只是户口不明白俚,教中书省置下天下户口的勘合文簿、户帖。你每户部家出榜,去教那有司官将他所管的应有百姓,都教入官附名字,写着他家人口多少,写得真,著与那百姓一个户帖,上用半印勘合,都取勘来了。”要是胆敢欺瞒违抗,“令有司点闸比对,有不合者发充军,官吏隐瞒者,处斩。”于是大明王朝的第一次全国人口普查开始了。
人口普查首先是户籍,明代将百姓的户籍分为三种,即民籍、军籍、匠籍,这三大类下面又包含许多具体的职业,如儒生、医生等属于民籍,厨师、裁缝这类手工业者属于匠籍。
一旦确立了你的户籍,那就关乎你家族的命运,因为朱元璋规定,户籍不允许更改,而且是世袭制,尤其是军籍,更是不容更改。假如你是军籍,很想改怎么办呢,三种途径,要么家里男丁死完了,无人继承你的户籍;要么当官,坐到兵部尚书的位置;要不然就等着皇帝大发慈悲,允许你更改户籍。一次户籍登记,世代都要延循此职业,简直“永无出头之日”。
《明会典》记载:“洪武十四年,诏天下府州县编赋役黄册,以一百一十户为里,推丁多者十人为长,余百户为十甲,甲凡十人,岁役里长一人,管摄一里之事。城中曰坊,近城曰厢,乡都曰里,凡十年一周,先后则各以丁数多寡为次。”每一百一十户为一里,然后挑选出丁粮较多的十户做里长,其余的一百户均分为十甲,设置一个甲首,每年一个甲首一个里长分别管辖各甲、各里之事,每甲根据丁粮的多少来轮流管理一年。
除了平时的催办税粮之事外,里长和甲首还承担着更加重要且隐秘的政治任务。
如果说你要做生意外出或者走亲访友,那么需要取得“路引”才行,法律规定“凡军民人等往来、但出百里者、即验文引”,要是没有这个“路引”,就要被当成不法分子押送官府;如果是私自出门,“杖八十”;偷偷出关或者私自偷渡,“杖九十”;偷越国境,判处绞刑,同时还鼓励大家举报这些没有“路引”之人。
要监视这么多人,光靠官员肯定是不行的,这时候里长和甲首的作用就发挥了出来。朱元璋说:“凡人民邻里互相知丁,互知业务,俱在里甲。”“互相知丁”就是相互监视的意思,要求以里甲为首,大家要互相监视,要知道彼此的信息,甚至是精确到家里几口人,从事什么职业,要是有人在读书,老师是谁,有哪些同学。要是有外出经商的,一年半载还没回来,邻居就要多去打探打探是何缘故。
朱元璋认为不从事士农工商的“逸夫”就是社会的蛀虫,对社会发展和大明统治是无意义的,许多人以为“逸夫”就是无业游民,其实不只如此,朱元璋在惩罚无业游民的同时,将那些思想家、从事第三产业的人一并作为“逸夫”进行了大清洗。
他规定:“一里之间,百户之内,仍有逸夫,里甲坐视,邻里亲戚不拿,其逸夫或于公门中,或在市闾里,有犯非为,捕获到官,逸民处死,里甲四邻化外之迁。”要是有“逸夫”,不仅本人要被处死,亲戚四邻都要发配边疆。可别以为这是闹着玩的,朱元璋曾经一次性处理了苏州、松江两地2871名“逸民”,而镇江坊甲邻里因未主动捉拿“奸民”,全部被发配去砌城墙,身死家破者不计其数,而这些都被他当做政绩写进了《大诰》,想要垂范子孙,千古流芳。
总之是“此诰一出,自京为始,遍布天下,一切臣民,朝出暮入,务必从容验丁。”从命令下达之后,大家务必要重视,对街坊四邻要知根知底,要是发现有不轨、不法份子,要立即送去官府,如若不然,严惩不贷。
很多地方志记载洪武年间物质虽然不富裕,但是负担小,物价便宜稳定,日子比较好过。
《樵史通俗演义》开篇说:“传至万历,不要说别的好处,只说柴米油盐鸡鹅鱼肉诸般食用之类,哪一件不贱?假如数口之家,每日大鱼大肉,所费不过二三钱,这是极算丰富的了。还有那小户人家,肩挑步担的,每日赚得二三十文,就可过得一日了。到晚还要吃些酒,醉醺醺说笑话,唱吴歌,听说书,冬天烘火夏乘凉,百般玩耍。那时节大家小户好不快活,南北两京十三省皆然。皇帝不常常坐朝,大小官员都上本激聒,也不震怒。人都说神宗皇帝,真是个尧舜了。一时贤想如张居正,去位后有申时行、王锡爵,一班儿肯做事又不生事,有权柄又不弄权柄的,坐镇太平。至今父老说到那时节,好不感叹思慕。”
《乱离见闻录》作者陈舜回忆说:“予生万历四十六年戊午八月廿六日卯时,父母俱廿三岁,时丁升平,四方乐利,又家海角,鱼米之乡。斗米钱未二十,斤鱼钱一二,槟榔十颗钱二文,著十束钱一文,斤肉,只鸭钱六七文,斗盐钱三文,百般平易。穷者幸托安生,差徭省,赋役轻,石米岁输千钱。每年两熟,耕者鼓腹,士好词章,工贾九流熙熙自适,何乐如之。”
明吹又在这虚造历史了。事实上整个明朝时期农民的生活可以说完全是地狱级别的,在所有王朝里都是最悲惨的那种。这都是朱明王朝盘剥太重造成的。各种史料都记载明朝农民承担的赋税极重。不然也不会导致流民和农民起义成为明朝最主要特征。
成化时期的文人朱诚泳收集了一首《农民谣》:
我昨过农家,农民于我陈。
嗟嗟天地间,而唯农苦辛。
春耕土埋足,夏耘汗霑巾。
秋成能几何?仅得比比邻。
老农惟二子,输边亲苦均。
大儿援灵夏,惟命逐车轮。
小儿戍甘泉,身首犯边尘。
老妇卖薪去,老农空一身。
荒村绝鸡犬,田壁罄仓囷。
公家不我恤,里胥动生嗔。
鞭笞且不免,敢冀周吾贫。
我农老垂死,甘为地下人。
尚祈孙子辈,犹为平世民。
这简直和安史之乱时期的唐朝农民生活环境一模一样。同样是成化年间,任职山西巡抚的何乔新也有一首名作,《山西大饥人相食哀叹之馀谩成一律》,其中两名句:小瓮满储彭越醢,轻车稳载德光羓。头颅无复归黄壤,腥腐犹能饱暮鸦。简直和人间地狱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