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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来,企业会计准则几经修订。根据最新准则变化,结合施工企业会计核算特征,特制作一份施工企业常用会计科目表,供大家参考。欢迎大家批评指正!
“内部往来”科目是根据施工企业的特点设置的一个科目。该科目核算企业与所属内部独立核算单位(比如施工项目部)之间,或各内部独立核算单位之间,由于工程价款结算、材料销售、提供劳务等业务所发生的各种应收、应付、暂收、暂付往来款项。
“备用金”科目核算企业拨付给非独立核算的内部单位(如职能部门、施工单位、个人等)备作差旅费、零星采购或零星开支等使用的款项。企业也可以不设置该科目,而将相应内容放在“其他应收款”科目核算。
“拨付分公司经营资金”与“上级拨入资金”科目分别用于公司总部和分公司或其他内部独立核算单位核算公司总部拨付给分公司和所属内部独立核算单位用于生产和经营的资金。这种资金属于内部独立核算单位的启动资金,类似于法人单位之间的股权投资和实收资本。但由于内部独立核算单位与公司总部属于同一法人,这类资金不能作为股权投资和实收资本核算。企业与所属内部独立核算单位、分公司之间发生的债权、债务和收付款项等,应在“内部往来”科目核算,不在“拨付分公司经营资金”和“上级企业拨入资金”科目核算。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应用指南建议企业设置“合同履约成本”科目核算企业为履行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所发生的、不属于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按照收入准则应当确认为一项资产的成本。同时,企业可按合同,分别“服务成本”、“工程施工”等进行明细核算。为了更为准确详细地核算施工生产成本,建议施工企业在“合同履约成本”科目下,设置“工程施工”、“机械作业“、“辅助生产”等明细科目,核算中间产品、服务成本及工程施工成本。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固定资产”科目使用说明中规定,“固定资产”科目核算企业持有的固定资产原价,建造承包商的临时设施,以及企业购置计算机硬件所附带的、未单独计价的软件,也通过该科目核算。这意味着会计准则鼓励企业将临时设施作为固定资产来管理和核算,如果企业自行设置了“临时设施”等相关科目,注意在资产负债表中,应将其合并到“固定资产”项目上列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