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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尼《食品安全规定》(政府法规2019年第86号)添加时间:2023-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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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27 05:35:56 浏览次数:7485
核心提示:《食品安全规定》(政府法规2019年第86号)是实施食品安全监管活动的主要法律依据,是依据《食品法》(2012年第18号)制定的政府法规。该法规的生效同时废除了《食品安全、质量和营养政府法规》(2004年第28号)。
发布单位 | 发布文号 | 政府法规2019年第86号 | |
---|---|---|---|
发布日期 | 2019-12-26 | 生效日期 | 2019-12-26 |
有效性状态 | 废止日期 | 暂无 | |
属性 | 行政法规 | 专业属性 | 通用基础 |
备注 | 《食品安全规定》内容包括食品安全管理、监管、行政处罚、食品安全大型事件和紧急事件规定、民众参与、其他规定和结束规定。食品安全管理中对食品卫生、食品添加剂、转基因食品、辐照食品、食品包装标准、新鲜动植物食品管理、食品质量和安全保证等方面做出详细规定。条例中按照不同食品分类对政府职责进行了划分。对实验室检测、污染食品、进出口食品和所需人群的清真食品保证做出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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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中食品添加剂按功能分27种:防泡剂、抗凝剂、抗氧化剂、乳化盐、渗碳剂、包装气体、湿润剂、光泽剂、甜味剂等等。附表I列举了每种功能添加剂对应能使用的添加剂产品表;附表II是添加剂使用限量规定表,依据食品类别对添加剂的限量规定,比如抗坏血酸(Ascorbic acid)作为抗氧化剂,在婴儿及成长期儿童食品中限量是500mg/kg,法规未规定的食品添加剂规范将使用粮农组织/世界卫生组织食品联合专家委员会食品添加规范纲要(JECFA)。